全省员额法官选任管理工作按照中央“三化”意见要求,严格遴选标准和程序,采取“考核为主,考试为辅”的方式,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基础上,突出对办案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的考察,公平公正选任员额法官。在常态化开展员额法官选任工作的同时,坚持从各院实际出发,创新工作思路,2019年7月,采取内部补充选任、从下级法院遴选、高中级法院法官助理下派任职、各基层法院横向选调法官等四种方式同步开展全省法院员额法官选任工作,提出候补员额法官政策,在下次遴选工作开展前,因自然减员出现员额法官空缺的,可以从候补员额法官中依次递补,解决员额法官补充不及时的问题。一年来,全省法院共补充选任员额法官432名,全部充实到审判一线办案,及时补充各级法院办案力量。
为进一步科学配置全省法院法官员额资源,实现法官员额使用效益最大化,按照以案定人、统筹管理原则,全省法院共动态调整员额76名,较好的解决了部分法院忙闲不均的问题。在员额法官选任工作中,充分解放思想,通过动态增编、增加员额的方式,为中级法院下派干部到基层法院任员额法官创造条件,鼓励省法院、中级法院优秀的法官助理到基层法院挂职锻炼,共有45名高、中级法院法官助理下派到中、基层法院任员额法官,较好地激发了法官助理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为部分员额法官后备力量不足的法院,在全省范围公开遴选了员额法官。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1-24 0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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