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铁路运输法院
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推进情况报告
自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以来,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我院积极采取科学合理的改革举措,争取全面实现司法责任制改革所追求的法治目标。
一、狠抓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
(一)落实法官办案主体地位
我院严控员额比例,严格要求员额法官办案数量。2017年至今,我院员额法官共办理案件60件,人均受案8.57件,人均结案7.85件。同时,确保法官的主体地位,强化主审法官的办案职权,弱化法院领导对案件的审查职能,使法官成为案件的责任主体,赋予法官独立审判权。同时,在优化审委会决策职能原则的指导下,确保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同合议庭责任制、审委会案件讨论制有机统一、有序衔接。
(二)落实院庭长监督和办案情况
合议庭和主审法官对案件作出裁判,是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其享有的审判权应当得到尊重。但确立法官办案负责制不能否认院长、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我院院长、庭长对案件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亲自办案、裁判文书审核、审限调整审批三个方面。在院、庭长办案方面,自推行法官员额制以来,院领导、庭长非常重视,都担任主审法官亲自参与案件审理,回归审判一线。2017年1月至今,我院院领导、庭长均已办案,累计受案38件,占受案总数的63.33%;累计结案35件,占结案总数的58.33%。其中人均受案6.33件,人均结案5.83件。在裁判文书审核方面,我院每一件案件的裁判文书上网都需要通过诉讼服务管理平台,经过主管院领导和审管办的双重监督,方可进行公开,以做到司法公正。
在审限调整审批方面,由于审理期限的不合理延长会对案件的质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院的审限延长需要经院长批准,严格根据法律规定履行审核职责。
(三)落实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情况
近年来,我院由于法院性质的特殊而导致案件数量少,进入审委会讨论的案件也较少,我院审委会的召开多为议事、决策。为了充分发挥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和指导审判工作这一重要职能,我院做出了以下两方面的举措:一是强化机构建设,明确工作内容,进行委员分工,规范各项工作程序,使各项工作都纳入制度化范畴,我院于今年年初重新制定了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二是设立有效载体,实现审判委员会工作常规化、数字化,我院已于去年年末完成了数字审委会的建成,将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三是制定了专业法官会议规则,以达到充分调动审委会委员指导审判的资源优势的实际作用。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8-11-19 12: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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