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铁路运输法院
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报告
一年来,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严格的审判责任制为核心,以明晰的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为基础,以有效的审判管理和监督制度为保障,创立科学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激发审判活力,提高了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现做如下汇报:
一、建立改革配套制度
司法责任制改革就是要遵循司法规律,以审判权为核心,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我院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结合实际情况,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建立健全制度,制定了一系列的改革配套措施。为健全院、庭长办案机制,将院长、庭长和审委会委员作为审判长直接编入合议庭,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我院制定了《白城铁路运输法院院庭长办案规则》并取得了显著效果,本年度我院院庭长受理结案件31件,占案件总数的58.5%。改革了审委会工作制度,建立审委会讨论事项先行过滤机制,减少讨论案件的范围和数量。制定《白城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白城铁路运输法院法官专业会议规则》,强化审委会宏观指导职能,完善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审委会的法定职责和讨论规则。制定《白城铁路运输法院错案责任追究办法》,改革了案件审判制度,扩大独任法官与合议庭的功能,院、庭长原则上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权力完全回归独任法官与合议庭。制定了《白城铁路运输法院裁判文书签发办法》,明确裁判文书签发权限和流程,充分尊重独任法官与合议庭意见。
二、明确法官权责范围
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我院立足于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明确审判权运行过程中各个权力主体的职责。独任法官审理的案件,由该法官对案件的审判程序、确认事实和裁判结果依法承担责任。合议庭审理的案件,承办法官必须担任审判长,且合议庭成员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共同承担责任。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并发布评查通报,根据过错行为的具体情况,对责任人采取不同的追责方式。我院至今无违反审判纪律及办案流程现象发生。
三、强化审判团队建设
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对各院审判团队组建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建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晓东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订了明确的工作方案下发各部门,按照要求高标准地完成了我院审判团队的组建工作。
根据我院案件具体情况,由7名员额法官组成1个综合性审判团队,承办所有类型的案件。其中周晓东侧重负责审判监督类案件,宋桂菊侧重审理刑事和审判监督类案件,张志成侧重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案件。王昌明侧重审理民商事案件;孙元东侧重审理刑事案件;丁尔新侧重办理执行案件;刘振国侧重审理刑事案件。审判团队配备高晶、陈美玲、索威、聂佳乐等4名法官助理和王程程、王莹、耿扬、梁晶等4名书记员。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8-11-19 12: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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