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5年上半年全省法院
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
2015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6105件。其中,旧存41119件;新收164986件,同比上升11.89%;审执结108335件,同比上升0.04%;结案率52.56%,同比下降9.17个百分点。
一、 案件基本情况
(一)刑事案件审理情况
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3544件。其中,新收11496件,同比上升14.18%,审结9649件,同比上升10.96%。结案率为71.24%。新收一审案件10117件,同比上升13.1%,审结8557件,同比上升10.76%;新收二审案件1283件,同比上升20.7%,审结1026件,同比上升11.16%;新收再审案件96件,同比上升60%,审结66件,同比上升40.43%。刑事一审已结案件中,结案方式为判决的8367件,占结案总数的97.78%;撤诉的92件,占结案总数的1.08%,同比下降0.87个百分点;调解的6件,占结案总数的9.1‰,同比下降2.9个千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5%,同比下降1.24个百分点。刑事二审已结案件中,结案方式为维持的557件;改判的124件,改判率为12.7%,同比下降2.94个百分点;发回重审的163件,发回重审率为16.7%,同比上升3.15个百分点。刑事再审已结案件中,结案方式为维持的24件,维持率为36.36%,同比上升15.08个百分点;改判的24件,改判率为36.36%,同比上升4.45个百分点;发回重审的11件,发回重审率为16.67%,同比上升1.78个百分点。刑事复核已结案件中,结案方式为核准的44件,核准率为88%,同比上升32.14个百分点;改判的2件,改判率为4%,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发回重审的1件,发回重审率为2%,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
(二)民商事案件审理情况
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125179件。其中,新收102234件,同比上升11.22%,审结67544件,同比上升0.63%,结案率为53.96%。新收一审案件94167件,同比上升10.45%,审结61341件,同比下降0.57%;新收二审案件7250件,同比上升22.4%,审结5635件,同比上升16.59%;新收再审案件817件,同比上升9.66%,审结568件,同比下降4.54%。民事一审已结案件中,结案方式为判决的22620件;一审撤诉的16354件,撤诉率为26.66%,同比下降1.45个百分点;调解的17962件,调解率为29.28%,同比下降1.65个百分点;一审上诉案件7232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8.21%,同比下降3.19个百分点。民事二审已结案件中,结案方式为维持的2762件;改判的639件,改判率为11.34%,同比上升0.23个百分点;发回重审的753件,发回重审率为13.36%,同比上升1.98个百分点;撤诉的597件,撤诉率为10.59%,同比下降4.54个百分点;调解的505件,调解率为8.96%,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民事再审已结案件中,结案方式为维持的123件,维持率为21.65%,同比下降3.58个百分点;改判的157件,改判率为27.64%,同比下降1.27个百分点;发回重审87件,发回重审率15.32%,同比下降0.65个百分点;撤诉的63件,撤诉率为11.09%,同比下降0.34个百分点;调解的28件,调解率为4.93%,同比下降6.12个百分点。
(三)行政案件审理情况
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2530件。其中,新收2321件,同比上升91.34%,审结1238件,同比上升31.42%。新收一审案件1813件,同比上升92.46%,审结972件,同比上升38.07%;新收二审案件496件,同比上升99.2%,审结252件,同比上升17.21%;新收再审案件12件,同比下降45.45%,审结14件,同比下降39.13%。行政一审已结案件中,结案方式为判决的362件;撤诉的193件,撤诉率为19.86%,同比下降4.71个百分点。二审已结案件中,结案方式为维持的164件;改判的24件,改判率为9.52%,同比上升2.08个百分点;发回重审的8件,发回重审率为3.17%,同比下降2.41个百分点。再审已结案件中,结案方式为维持的4件,维持率为28.57%,同比上升2.48个百分点;改判的2件,改判率为14.29%,同比上升5.59个百分点;发回重审的5件,发回重审率为35.71%,同比上升5.28个百分点。
(四)审查监督案件审理情况
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698件。其中,新收2279件,同比上升8.68%,审结1814件,同比上升15.69%,结案率为67.23%。刑事申诉案件受理415件,同比上升44.6%;民事申请案件受理2023件,同比上升11.64%;行政申诉案件受理260件,同比上升46.89%。申诉、申请已结案件中,结案方式为驳回的995件,占结案总数的54.85%,同比上升3.26个百分点;指令再审的87件,占结案总数的4.79%,同比下降4.97个百分点;撤诉的89件,撤诉率为4.91%,同比下降1.34个百分点;提级再审的166件,占结案总数的9.15%,同比下降0.86个百分点;决定再审的263件,占结案总数的14.49%,同比上升2.29个百分点。
(五)赔偿案件审理情况
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08件。其中,新收95件,同比上升37.68%,审结54件,同比上升10.2%,结案率为50%。赔偿已结案件中,结案方式为不予受理的13件,占结案总数的24.07%,同比下降15.75个百分点;结案方式为决定赔偿的9件,占结案总数的16.67%,同比上升0.34个百分点;决定不赔偿的22件,占结案总数的40.74%,同比上升34.62个百分点。
(六)执行案件审理情况
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1772件。其中,新收37301件,同比上升21.1%,执结19610件,同比下降4.84%,执结率为37.88%。在普通执行已结17978件案件中,结案方式为驳回的106件,占结案总数的5.89‰,同比下降0.62个千分点;执行完毕的8360件,占结案总数的46.5%,同比下降17.46个百分点;终结的8475件,占结案总数的47.14%,同比上升19.5个百分点。
(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情况
上半年办理减刑假释案件5042件,同比下降11.88%。
二、 各地区法院审理案件情况
(一)收结案情况
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206105件,其中,长春地区受理52953件,新收41429件,同比上升4.74%;审执结26440件,同比上升3.49%;结案率49.93%,同比下降6.92个百分点。吉林地区受理31206件,新收22403件,同比下降3.77%;审执结16326件,同比下降13.53%;结案率52.32%,同比下降11.38个百分点。四平地区受理17951件,新收14563件,同比上升31.67%;审执结8288件,同比上升3.9%;结案率46.17%,同比下降8.44个百分点。辽源地区受理8002件,新收7624件,同比上升28.03%;审执结3918件,同比上升4.45%;结案率48.96%,同比下降9.13个百分点。通化地区受理16426件,新收13209件,同比上升7.17%;审执结8750件,同比下降3.28%;结案率53.27%,同比下降9.6个百分点。白山地区受理10955件,新收9335件,同比上升26.27%;审执结6371件,同比上升5.64%;结案率58.16%,同比下降12.83个百分点。白城地区受理17818件,新收12410件,同比下降3.63%;审执结8717件,同比下降20.91%;结案率48.92%,同比下降15.39个百分点。延边地区受理23886件,新收19442件,同比上升23.76%;审执结13616件,同比上升8.08%;结案率57%,同比下降7.92个百分点。松原地区受理22153件,新收19980件,同比上升15.74%;审执结13136件,同比上升11.04%;结案率59.3%,同比下降5.81个百分点。延边林区受理1705件,新收1699件,审执结880件,结案率51.61%。长春林区受理468件,新收444件,审执结281件,结案率60.04%。长春铁路受理242件,新收239件,审执结206件,结案率85.12%。
(二)案件发改情况
上半年,中、基层法院被改判案件共计819件,其中,被二审改判672件,被再审改判的147件;中、基层法院被发回重审案件共计853件,其中,被二审发回重审的769件,被再审发回重审的84件。
(三)案件适用程序情况
上半年,中、基层法院一审已结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共计43604件,适用率为61.53%,同比下降4.52个百分点。其中,刑事一审适用简易程序案件2933件,适用率为34.28%,同比下降4.01个百分点;民事一审适用简易程序案件40429件,适用率为65.91%,同比下降4.37个百分点;行政一审适用简易程序案件242件,适用率24.89%。
(四)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情况
截至2015年6月末,全省法院超三年未结诉讼案件54件,其中,五年以上的4件,全部为长春地区。上半年共审结39件,其中长春地区审结33件,吉林地区审结1件,延边地区审结2件,四平地区审结2件,松原地区审结1件。新增46件,其中长春地区新增33件,四平地区新增6件,吉林、辽源、松原地区各新增1件,通化、延边地区新增2件。未结54件,其中五年以上的4件。白山、白城、松原三个地区法院没有长期未结诉讼案件。
(五)已结案件归档情况
经对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止已结案件进行统计查询清理,全省法院共有541703件案件审结已满3个月卷宗应纳入归档范围,除63324件因等待送达文书、案件上报上级法院及人员紧张等原因仍未归档,其余案件卷宗已归档,归档率为88.31%。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5年7月9日